问题 | 属于民办学校应当终止的情形是 |
释义 | 民办学校应当终止的情形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根据学校章程规定要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第二种情况是,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这是指民办学校因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而被终止的情况。第三种情况是,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当民办学校出现客观上没有足够的资产来清偿债务,致使学校无法维持正常运转时,人民法院可根据债权人或债务人的申请,依法宣告其终止。 一、公立学校有营业执照吗 公立学校属于事业单位,没有营业执照,一般只有企业,个体户和社会组织才有营业执照。民办学校需要有教育局或者是劳动局发的办学许可证。公办学校属于事业单位,在财务上有一定的支配权,但是在人事编制上必须服从教育主管部门的安排和审批。工资待遇参照公务员系统。事业单位分为一类事业和二类事业单位,即一类事业全额拨款,二类事业差额拨款。 二、破产重整后对债权债务划分合理吗 破产重整债权会打折吗:企业破产重组后,债务是不会打折的,法律规定在重整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1.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的可能性;2.债务人有欺诈、恶意减少债务人财产或者其他显著不利于债权人的行为;3.由于债务人的行为致使管理人无法执行职务。在宣告破产后,债权人依法从清算财产中得到赔偿。破产重组,是指当企业资不抵债时,管理层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重组。法律允许由同一个企业的管理层向债权人提出一个重组方案,延期归还债务,停止发放股息。破产重组有以下几个优点:(一)有利于债权人避免在破产清算中因资不抵债而受损;(二)有利于职工防止企业解散引起的大量失业及其带来的社会震荡;(三)也有利于企业避免因破产而信誉受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六条民办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一)根据学校章程规定要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二)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三)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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