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苏州取公积金需要什么资料 |
释义 | 苏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包括: 1、职工到苏州大市范围外工作或出境定居提取公积金材料; 2、职工离退休、下岗失业、死亡提取公积金材料; 3、购买拆迁安置房、翻建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材料; 4、购买公有住房产权、使用权、分期付款购房提取材料; 5、购买新房、二手房提取材料; 6、还贷期间和还清贷款后提取材料; 7、完全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低保特困(边缘)、患重病提取材料; 8、还贷委托办理公积金提取材料; 9、租住公租房提取材料; 10、租赁商品住房提取材料。 苏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第一步: 1、职工带齐材料至公积金大厅中心柜面进行提取申请; 2、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初审→符合条件,开具《苏州市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核表》; 3、中心在三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职工审核结果。 第二步: 1、职工接到电话通知,凭相关材料至公积金大厅提取专柜办理提取; 2、符合提取条件,把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时划转至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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