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地产销售广告禁止情形 |
释义 | 《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禁止发布销售广告,要注意广告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不能虚假宣传,避免具体描述引发法律纠纷。房地产指房产和地产,包括土地和建筑物及其权利。 法律分析 一、房地产禁止发布销售广告情形有哪些?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的《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规定,具有下列情形的,禁止发布销售广告: 1.在未经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开发建设的; 2.在未经国家征用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 3.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4.预售房地产,但未取得该项目预售许可证的; 5.权属有争议的; 6.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建设的; 7.不符合工程质量标准,经验收不合格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二、制作房地产销售广告注意什么? 出卖人制作商品房销售广告时应注意的问题: 1.出卖人在发布商品房广告(包括预售和现房销售等)前,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广告发布条件,同时审核广告内容是否符合现行法律规定; 2.出卖人在销售广告制作和使用过程中,不应为增加卖点而在广告中作虚假的宣传,防止因广告欺诈引发法律风险; 3.对广告宣传内容,特别是项目规划指标、配套设施等内容,不宜过于具体。以避免因广告内容过于具体导致宣传内容被认定为双方商品房合同条款; 4.在广告宣传过程中,为减少因广告宣传内容给买受人选定房屋造成误解,建议在广告宣传及商品房预售合同中明确注明,其在商品房销售中所做广告,特别注意不能在广告中对涉及买受人实质性权利和具体数据(如土地使用权配套设施等)的内容方面作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描述。 对于房地产的概念,应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房地产既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物质形态,同时也是一项法律权利。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物质形态,房地产是指房产和地产的总称,包括土地和土地上永久建筑物及其所衍生的权利。房产是指建筑在土地上的各种房屋,包括住宅、厂房、仓库和商业、服务、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以及办公用房等。 结语 房地产广告发布应符合法律规定。禁止发布销售广告的情形包括:未经法定程序取得土地使用权、未经国家征用的集体土地上建设、司法和行政机关限制房地产权利、未获得预售许可证的预售房地产、权属有争议的、违反国家规定建设的、质量不合格的、以及其他法律禁止的情形。制作房地产销售广告时,出卖人应遵守法律规定,不得虚假宣传,不宜过于具体,应明确注明广告内容与实际情况一致,以避免法律风险。房地产既是物质形态,又是法律权利,包括土地、建筑物及其权利。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章 广告与合同 第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商品房销售宣传广告,应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章 广告与合同 第二十二条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 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章 广告与合同 第十七条 商品房销售价格由当事人协商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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