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愿离婚没带户口本可以吗? |
释义 | 可以,没带户口本,可以到公安部门办理户籍证明,凭借户籍证明也可以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也可以凭借集体户口汇总个人的户口卡片或是加盖单位公章的户口本复印件办理。自愿离婚中,婚姻登记机关都需要户籍材料才能办理离婚登记,没有任何户籍材料是无法办理离婚登记的。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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