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验收时,房屋墙面刷腻子粉,售楼部说看房时有,不处理(不铲腻子)这个问题怎么办才能拒绝交房 |
释义 | 业主因质量瑕疵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可以拒绝收房。业主可以要求开发商限期整改,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业主可以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赔偿相应的损失。《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开发商的房屋合同墙上写着腻子表面,但交房后发现里面没有水泥砂浆层,是砖墙上直接批准的白色腻子。这是开发商偷工减料和违约吗? 开发商交房违约的,购房者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进行投诉举报。比如向房屋主管部门进行举报,要求主管部门对开发商进行处罚。投诉举报的方式如果不能够起到良好的效果,那么可以考虑通过诉讼的途径来解决纠纷。在诉讼的过程之中一定要注意准备充分的证据,比如证明开发商存在延期交房的情况,证明开发商延期交房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还应当注意不能超过诉讼时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我和同学一起租房,现在要退房了,可房东说墙面受潮,要我们把所有墙面都给他刷一遍想问一下我们应该承担这个吗? 房屋租赁中房东违约的,有以下处理方法: 1、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租客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房屋差价损失、转售利益损失等可得利益损失的,应酌情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房屋装修不好,墙面脱落有漏水,我该怎么办? 屋里漏水一般由产权人处理,物业负责通知与协助。产权人可以与开发商先行交涉,要求开发商出具存在质量问题的证明;开发商拒绝承认存在质量问题的,应当及时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做出鉴定;不属于房屋质量问题的,可以酌情向楼上下户主请求索赔。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新房交付后,发现墙面倾斜,墙面剥落 房屋墙体开裂的纠纷处理:购房者可以参照购房合同要求开发商依法进行修复及损失赔偿;超过保修期的,购房者应当自行承担修复责任;房屋墙体开裂导致不能交付使用的,购房者可以退房。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房屋质量问题,已经交房入住,发现质量问题,可以解除购房合同吗?质量问题怎么界定呢? 可以解除购房合同。一般情况下,若是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存在房屋质量问题,房屋的主体结构不合格可以解除;或者开发商应为自身原因导致没有办法履行交付房屋,也可以解除,以及一些其他的解除情形。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三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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