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征兵体检最终结果谁说了算 |
释义 | 征兵结果是由武装部审核决定的。征兵是指按照兵役法的规定,征集应征公民到军队服现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需要进行征兵。 由医院进行体检后出体检报告,医院按照标准对体检项目进行评价。武装部应该以医院的指标来最终确定体检是否合格。大家都清楚,在征兵过程中,社会青年都要经历初步审核、健康体检、政治审查、面试和征兵干部亲访等相关选拔过程。当地武装部相比接兵干部,具有一定的优先推荐权。只要身体合格,各方面条件优越,无论武装部还是接兵干部,都欢迎有志青年应征入伍,那时候能不能当兵其实不是谁说了算,而是自己说了算。征兵是指按照兵役法的规定,征集应征公民到军队服现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根据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需要进行征兵。另根据国防部征兵办公室通知,全国征兵征兵时间从2013年起,由冬季征兵调整为夏秋季征兵。即调整为7、8月份开始征兵,9月1日批准入伍,9月30日征兵结束.根据兵役法规定,从本次征兵开始,义务兵服役时间为两年,即退伍时间为八月底九月初,正式通知以陆续下达各单位。因此,我们在体检之后看不到自己的体检结果,如果是合格的就会有人进行通知复检,如果不合格就没有任何的通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九条 全国的兵役工作,在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下,由国防部负责。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军分区(警备区)和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武装部,兼各该级人民政府的兵役机关,在上级军事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办理本行政区域的兵役工作。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依照本法的规定完成兵役工作任务。兵役工作业务,在设有人民武装部的单位,由人民武装部办理;不设人民武装部的单位,确定一个部门办理。普通高等学校应当有负责兵役工作的机构。 第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兵役机关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兵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同级军事机关应当将兵役工作情况作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评比和有关单位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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