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三天没上班算自离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三天没上班算自离吗? 一般无故离岗三天算自动离职,具体日期由用人单位非法规章制度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除此之外,用人单位可以在以下情形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劳动者离职是否需要赔偿单位损失? 劳动者离职是否需要赔偿单位损失,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则劳动者离职需要赔偿单位损失; 2.如果劳动者主动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后离职的,不需要赔偿单位损失。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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