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影视剧侵权怎么处理 |
释义 | 1、自行协商。如果双方能在侵权行为发生之后和解,则既可以使著作权人迅速有效地实现和维护自己的权益,也可以使侵权人避免声誉的损害; 2、调解。调解不是解决著作权纠纷的必经程序,当事人愿意调解、达不成调解协议或调解后反悔的,都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3、仲裁。仲裁往往合同纠纷中较多,但是不乏有侵权仲裁的情形,关键还是在于是否达成仲裁的合意; 4、民事诉讼。发生著作权纠纷后,如果双方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不愿意调解协议或是调解后反悔的,而且当事人没有有书面仲裁协议,也没有在著作权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的或是虽经仲裁裁决但人民法院认为仲裁裁决有法定不应执行的情形的,都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表演者或者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行为。 第六十条著作权纠纷可以调解,也可以根据当事人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当事人没有书面仲裁协议,也没有在著作权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影视作品侵权怎么赔偿 影视作品侵权是属于侵犯著作权,侵犯著作权有多种赔偿的方式: (1)按照电影著作权权利人因侵权行为遭受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 (2)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 (3)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使用费难以计算的,依据实际情况,判处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二、影视二创作品能商用吗 1、一般来说,未经许可的不合理使用即构成侵权,不能商用。影视作品二次创作,是指通过混剪、切条、配音、添加字幕等方式,将他人拥有著作权的影视作品以新的形式二次创作出来。 2、在实务中,短视频的侵权一般分为三类: ①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他人短视频; ②将热门影视、综艺、体育赛事等内容进行的片段式传播; ③短视频中使用了他人音乐作品、文字作品等。 短视频是否构成侵权,主要是判断该短视频是否构成合理使用,在司法实践中以四要素进行判断,即:使用的目的和性质、受版权保护的作品性质,使用作品的数量和程度,对受版权保护的作品潜在市场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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