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年天津市公积金个人缴存上限是多少? |
释义 | 天津市公积金个人缴存上限2020年度为2050元至25983元。单位需通过补缴方式完成集体缴存以前年度缓缴公积金等情况。补缴手续包括填写补缴书、补缴清册和补缴说明,并提交转账支票至管理部办理。办理完成后,管理部将打印补缴书并盖章,一份退还单位经办人,一份留存。 法律分析 一、天津市公积金个人缴存上限2020 2019年度天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2050元,最高不得超过25983元。 值得注意的是,单位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新招用和新调入的职工,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为自招用或调入之月起至2019年6月的月平均工资总额。 二、补缴 补缴条件 当单位发生集体缴存以前年度缓缴公积金及应缴未缴的公积金、职工个人漏缴公积金等情况时,需通过补缴方式完成。 补缴手续 1、单位填写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公积金补缴书》。 2、单位填写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公积金补缴清册》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印章。 3、补缴原因需另附说明的,报补缴说明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补缴办理 1、单位填制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公积金补缴书》、《公积金补缴清册》及与《公积金补缴书》金额一致的转账支票,到管理部办理补缴手续。对于未在《公积金补缴清册》中列明补缴原因的,还应报补缴说明一份。 2、管理部接柜人员对《公积金补缴书》、《公积金补缴清册》及转账支票进行审核,补缴确认后,接柜人员打印《公积金补缴书》一式两份,盖章后一份退单位经办人,一份留存。 拓展延伸 2023年天津市公积金个人缴存政策有哪些变化? 2023年天津市公积金个人缴存政策有以下几个变化:首先,个人缴存上限将有所提高,具体数额将根据市场情况和需求进行调整。其次,个人缴存比例可能会有微调,以适应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此外,对于购房贷款的使用限制可能会有所松动,使更多的人能够享受到公积金贷款的便利。另外,可能会加强对公积金使用的监管力度,以确保公积金的合法使用和保障个人权益。最后,可能会推出一些激励政策,鼓励个人积极缴存公积金,以促进经济稳定和社会发展。总体而言,2023年天津市公积金个人缴存政策将更加灵活、适应市场需求,并为个人提供更多的福利和支持。 结语 总结起来,2020年天津市公积金个人缴存上限为25983元,补缴手续需要单位填写相关文件,并进行审核确认。此外,2023年天津市公积金个人缴存政策将有一些变化,个人缴存上限可能提高,个人缴存比例可能微调,购房贷款使用限制可能松动,监管力度可能加强,还可能推出激励政策。这些变化将更加灵活、适应市场需求,为个人提供更多福利和支持。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三章 缴 存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三章 缴 存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三章 缴 存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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