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恢复被战争破坏的国民经济的时期。这一时期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起到1952年底结束,其中心任务是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迅速恢复国民经济。围绕着这一中心任务。 国家没收了资本额占整个资本主义经济80%的全部官僚资本企业,并将其改造成为社会主义国营企业,从而掌握了国民经济的命脉;实现了全国范围的财政经济工作的统一,达到财政收支平衡,制止了通货膨胀,稳定了物价。 扩展资料: 经过全国人民的努力,在短短三年时间内,就完成了恢复国民经济的任务。到1952年底,工农业总产值比1949年增长77.5%。其中工业总产值增长145%,农业总产值增长48.5%,主要产品产量大大超过了建国前的最高年产量。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人民生活得到了改善,全国职工的平均工资提高70%左右,各地农民的收入一般增长30%以上。国家财政经济状况根本好转,为开展有计划的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准备了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