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携号换网办理条件如下: 1、必须是你本人实名认证的手机号; 2、手机号码处于正常使用状态不能在欠费,停机、挂失期间3号码没有在网约定期限的协议没有绑定宽带业务【俗称合约期】; 4、不是校园卡,靓号卡,亲情号、政企卡这种号码; 5、如果近期已办理过携号转网,那么间隔120天以上才可再次办理。 不能携号转网的号码: 1、卫星移动业务号码:网号为1349、174等号码; 2、移动通信转售号码:网号为170、171、162、165、167等号码; 3、物联网号码:物联网专用网号〔如146、148、149、140-144、1064号段等号码以及其他用于物联网应用的普通公众移动通信网号码; 4、其他不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情。 携入办理材料: 1、在携出方登记的号码使用人有效证件(同个人实名入网有效证件); 2、有效的携出授权码; 3、申请携出服务的号码相对应的移动电话卡。 综上所述,授权码有效期为1小时,过期后需再次申请,建议用户到携入方营业厅后再进行申请。在授权码有效期内用户仅能办理缴费、充值、挂失、解挂、补卡及密码重置业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