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村委会班子建设得到进一步的加强?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一是各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乡镇党委、政府在选配村委会班子时,注意将那些政治思想素质高,工作经验丰富,在群众中具有一定威信的党员放在村委班子中担任重要职务,加强了党支部的领导。二是注重优秀青年的选拔和培养。在换届时及时将一些有文化,年轻有为,素质高的优秀人才充实到村委会班子中来,增强了村委会班子的活力。三是加强村干部的教育培训和管理。三年来各级党委、政府为了进一步加强村级干部队伍的建设,投入了一定的经费,将村干部的教育培训纳入了干部教育培训的规划之中,每年都对村级主职干部进行教育培训。同时,各乡镇对村级班子实行了岗位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让村干部干有目标,管有依据,评有尺度。通过强化教育培训和管理,使村委会班子的建设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班子的整体素质有了显著的提高。四是经济待遇得到保障。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对农村基层干部的待遇问题非常关心,不断提高对他们的经济补贴,使他们的生活得到了保障。补贴标准大幅度提高后,村干部思想日趋稳定,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高涨,办事效率显著提高,群众普遍满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组织自治法》 第三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依法公布;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第三十二条 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机构成员。村务监督机构成员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可以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 第三十三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以及由村民或者村集体承担误工补贴的聘用人员,应当接受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对其履行职责情况的民主评议。民主评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由村务监督机构主持。村民委员会成员连续两次被评议不称职的,其职务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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