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老公他有个哥哥死了,他爸妈的房子和存款是我老公一个人继承吗? |
释义 | 一方继承的房产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明确表示房产只由一方继承的话,那么继承的房产就不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十几年前我老公来我家做上门女婿,他妈家的房子是父母和哥哥一起买的,我老公有继承权吗? 只有与被继承人间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才为法定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没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而仅为直系姻亲的继父母子女间没有法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我和我老公买房子,他与前妻的女儿有继承权吗? 这是一个继承权的问题,如果问的是子女去世后,前夫能不能继承子女的遗产,能够继承的范围是哪些要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一、首先要看女方婚后买房登记在子女名下的具体原因是什么。第一、女方离婚后买房,是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女方将房子登记在子女名下,实践中有两种不同的结论:首先,如果是女方将房产赠与子女,那么从房子登记在子女名下的那一刻,该房子就是子女的个人财产,与女方无关了;如果女方有证据证明其将房子登记在子女名下是借名买房等原因,那么房子还应归属于女方,与子女无关。二、如果该房产是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那么前夫是有继承权的。法律依据:《民法典》规定第一顺位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也就是说子女名下的财产,女方和前夫都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享有同等的继承权。因此,如果房子登记在子女名下,一般会默认女方将房子赠与给子女,房子属于子女的财产,前夫有权继承。但如果女方有证据证明该房子登记在子女名下是出于借名买房或者其他原因,则可以去法院主张确认之诉,确认房屋是自己所有的,如此一来,前夫自然没有继承权了。三、题外之话。因为继承权是跟随被继承人人身权益相关的,它不受当事人意思影响。因此,如果出现了离婚后想给子女买房又想避免前夫(妻)继承的情况,怎么做才能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权益呢?那就是在签订房屋赠与合同的时候明确了是附条件赠与,比如明确约定一旦发生子女去世等情况,赠与方有权撤销赠与。 我有继承权和二婚老公盖房子吗? 继承的房屋除非明确说明由个人继承的以外,其他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现在老公去世了,他老公名下有2套房子,都是贷款的,这种情况下,他老婆是第一继承人吗? 丈夫死后,房产第一继承人是父母、子女和配偶。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其中只有二分之一的房产属于丈夫的合法遗产,另外一半属于配偶的财产。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子女和配偶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同一顺序继承人获得的遗产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我和我老公是二婚,他前妻的孩子,有权继承我们,婚后财产?比例多少 二婚的财产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和父母。配偶是指第二次婚姻的配偶,前妻或者前夫不算。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