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暂住证周六周日可以办吗 |
释义 | 办暂住证周六日是不能办理的。因为办暂住证要到专门的机构申请,提交材料办理,我国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所以不能办理。只能是工作日去办理。 暂住证是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市区或者乡、镇,在其他地区暂住的证明。 (一)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拟在暂住地居住一个月以上年满16周岁的下列人员,应主动到暂住地辖区公安派出所或指定地点申办暂住证: 1.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雇用人员; 2.从事工业、手工业、运输业的人员; 3.从事商业、饮食业、修理业、服务业的人员; 4.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人员; 5.其他需要申领暂住证的人员; 探亲、访友、旅游、就医、出差、学习等人员,按照规定申报暂住户口登记或者旅客登记,不申领暂住证。 (二)申领暂住证应当持暂住人的居民身份证,及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3张,并按以下规定办理: 1.暂住在居民家中的,由本人携带户主的户口簿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其委托的管理站申领暂住证; 2.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工地、工场的,由单位或者雇主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3.暂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携带租赁合同,带领其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三)暂住人在暂住地办理劳务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证照时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和暂住证。 (四)暂住人遇有查验暂住证时,应当主动出示,不得拒绝;离开暂住地时,应当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暂住手续,交回暂住证。 (五)暂住证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除公安机关依照规定可以收缴或者吊销暂住证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扣押公民的暂住证和其他身份证明。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因特殊情况和紧急任务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 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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