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卫生部关于穿着白大褂的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卫生部要求各地要在近期以“规范着装管理,加强队伍建设”为主题,组织一次卫生监督制、着装工作检查,强化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和卫生监督员的规范着装意识,加强规范管理,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情况要及时予以纠正。 着装要求: 1、统一着装,与行政、后勤人员服装或颜色应有区别。保持工作帽和工作服干净、整洁。 2、穿工作服时,不准戴戒指、耳环、手镯等饰物:不准涂染或留长指甲:不准浓装艳抹;因工作需要或眼病外,不准戴有色眼镜;不准纹身。 3、工作人员应保持着装整洁,不得有缺如、残损,工作装洗后须烫平整 4、着工作服时应按规定佩戴胸卡。胸卡应佩戴在工作服左胸明显位置,不得涂改和遮挡。 5、男性医务人员穿白大褂必须穿长裤,女性医务人员穿白大褂内着短裙(裤)其长度不得超过白大褂。 6、医务人员上班期间不得穿与岗位无关的拖鞋,不得赤脚穿凉鞋,护士穿工作鞋时要穿着白色或肉色袜。 7、上班时扣好工作服衣扣,着袜子和软底鞋,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穿拖鞋(特殊环境穿拖鞋除外),内衣下摆不得露在工作服外。 8、穿工作服时不准带便帽、系围巾,内衣领子不得翻在工作服外。 检查重点: 1、制服面料及制服标志是否在卫生部认定的企业订购; 2、制服是否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企业制作; 3、制服的颜色、式样以及制服标志是否符合规定; 4、卫生监督员着装风纪是否符合规定。 法律依据: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卫生监督制、着装管理的通知》 二、 接到本通知后,各地要在近期以“规范着装管理,加强队伍建设”为主题,组织一次卫生监督制、着装工作检查,强化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和卫生监督员的规范着装意识,加强规范管理,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情况要及时予以纠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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