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在诉讼中,总有败诉的一方。所以起诉失败,原告虽然不能得到起诉时提出的要求,但也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但是,根据规定,败诉方应该依法交纳起诉费。共同 诉讼当事人 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法律客观: 《诉讼费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