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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土块使用二十年设有异议怎么办
释义
    发生土地权属争议时,各方当事人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不得单方面发放可能影响土地权属争议的证照,发放的一律无效。发生土地权属争议应先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向人民政府提出调处申请。未经人民政府调处的土地权属争议,当事人不得先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属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辖的土地权属争议,调处申请向同级调处部门提出。
    一、林地承包期限是多少年
    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林地承包的流程如下:
    1、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
    2、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3、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4、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5、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承包合同。
    一、承包林地需要的材料如下: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集体林地承包合同;
    4、记载集体林地所有权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其他权利依据材料;
    5、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地籍调查材料。
    二、林权争议发生后,当事人所在地林权争议处理机构应当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在林权争议解决以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伐有争议的林木,不得在有争议的林地上从事基本建设或者其他生产活动。
    综上所述,林地承包的期限为三十年至七十年。承包林地需要提供相关的材料。林权争议发生后,应当及时报告,并且不能从事生产活动。
    二、村民土地纠纷该去哪个部门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土地纠纷的特点:
    1、主体的多样性,土地所有权的争议一般发生在国家和集体之间,集体和集体之间;使用权的争议则是发生在国家和集体之间、集体和集体之间。也有发生在国家或集体和个人以及个人和个人之间。
    2、客体的特定性,一般表现为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谁所有、由谁来行使问题。
    3、争议大都表现为情况复杂、年代久远、查证难度大以及政策性强等特性。
    4、土地权属争议有特定的程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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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6:3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