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可能原因:1、个人已按政策规定办理了公积金销户支取;2、个人姓名或身份证在公积金管理系统中录入有误;3、在公积金管理系统中没有预留个人手机号码,或预留的手机号码有误。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