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新公司能补缴近三个月社保。 补缴社保一般是针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参保缴费,新公司已经给试用期员工在劳动局办理了录用手续,虽然试用期员工暂时没有缴纳社保,但是试用期员工应该缴纳社保,到时候是可以办理补缴社保的,补缴社保和正常缴纳社保是一样的。 养老保险补缴对象: 1、个企业职工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因各种原因应保未保、中断缴费或欠费的; 2、未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中断缴费的; 3、个体工商户,可以以个人身份补缴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补缴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有从业经历者提供原始档案、劳动合同、用工登记表、工资台账等证明其工作经历的相关原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个体工商户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部队复员军人提供军人档案。 综上所述,如果单位或者个人欠缴养老保险费的,需要按照规定去及时申请补缴;另外如果参保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则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十五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三十七条 合同效力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