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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配备不少于多少人
释义
    法律分析:微型消防站人员配备不少于6人。
    法律依据:《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 标准(试行)》 第二条 人员配备
    (一)微型消防站人员配备不少于6人。
    (二)微型消防站应设站长、副站长、消防员、控制室值班员等岗位,配有消防车辆的微型消防站应设驾驶员岗位。
    (三)站长应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消防员负责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工作。
    (四)微型消防站人员应当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扑救初起火灾业务技能、防火巡查基本知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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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5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