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本上的地址已经拆了 |
释义 | 户口本上的地址已经拆了,可以选择去变更自己户口本上的地址,变成现在居住的地址。 一、户口所在地行政区划代码是什么意思 户口所在地行政区划是户口本上登记的户籍地址,此地址政府部门对本地区做出的分区划分分区管理。户籍所在地(户口所在地)是指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 二、为什么入职要户口本复印件 单位入职要户口本复印件是管理的需要。单位入职要户口本复印件,这是个别单位对入职员工的要求,是出于单位人员管理方面的需要,在现行法律法规中并无相关的规定,所以并不属于违法,是合理的。比如现在有很多身份证上的地址是与户口本上的地址不相符。 三、家庭住址填户口本还是现住址 家庭住址一般是指户籍所在地,而户籍所在地就是指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 而身份证上面的地址是你启用这张身份证时户口所在地地址,有可能是现住址,也有可能不是现住址,与常住地址无关。当事人申请办理身份证,需要提交户口本审核。办理的身份证上的地址,就是当事人提交户口本上登记的详细地址。但由于就业,搬迁,升学等事宜居民不在原出生地生活居住时会形成居住地址,如未发生户口迁移等,户籍所在地将不变。 所以正常来说,身份证上的地址就是你户口本上的地址,但是如果二者不同的话,家庭住址一般还是应填写户口本上所登记的住址。具体情况,可以去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进行咨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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