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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日期是什么
释义
法律分析:
涉外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日期可以由双方协议决定,一般是按月给付,有条件的也可以一次性给付。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日期协议不成的,由受理离婚案件的法院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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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 16:1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