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想了解一下对于按揭房屋能出租吗 |
释义 | 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子才能出租:出租方的出租应当具有合法性;出租房屋具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件;房屋为共有产权的可以出具共有人同意租赁的证明;出租房屋符合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政策;出租房屋依法经登记备案。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三条房屋租赁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属于违法建筑的;(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您好,我想问一下,能不能起诉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主要是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有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我想了解一下怎么样才能查询到父母生前的存款 法院一般不会去查父母银行存款,一般来说,法院只会查被申请的人的财产,如果父母不是被申请人,那么法院不会去查,如果父母也是被申请人的,那么可能会查,所以需要看具体情况。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我想问一下。我在外地办了社保卡,回老家还能再办一张吗? 在外地办的社保卡,回老家后还能用,但是要办理社保的转移手续。参保人员可以要求其原工作单位依法将其社保转移到老家的工作单位,并且连同其档案也一并转移到老家的工作单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四条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与生育保险基金合并建账及核算外,其他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社会保险基金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具体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你好,我想问一下,老人退休半年后死亡,能退还养老保险吗?还能退多少钱? 人死亡后养老保险多长时间能退款完毕要视情况而定。如果参保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前死亡,死者的配偶或者子女可以取回之前个人缴交的全部社会保险基金,单位缴交的不可以取出。单位缴交的自动转入统筹基金。如果死者是在办理退休手续之后去世的,则从退休的次月起停发养老金,其配偶或者子女可以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应当在3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丧葬补助费,办理时需填报法律依据:《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费申领表》交社区盖章,社保员签字后,并携带离退休人员火化证原件、复印件及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前往社保局养老保险服务大厅办理丧葬费申领手续。对长期居住在非火化区的离退休人员,除填报《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费申领表》外,还需提供公安机关的死亡证明、法定继承人证明、县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非火化区证明及公安机关出具的长期居住证明。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应在申报死亡的同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供养直系亲属按月领取的救济费。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定后,填写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档案,采集供养直系亲属的信息,从退休人员死亡的次月起,为供养的直系亲属发放按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丧葬费,各地标准不同,一般是一次性补助3个月基本退休费。再比如四川,如果除了机关事业或企业的人员,城乡居民还可以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若缴纳人死亡,也可以领取丧葬费,金额为12个月的基础养老金。另外,有的地方为了推行殡葬改革,需要提供火化证明才能申领丧葬费。 我想问一下,成功申请专利有补贴吗? 法律分析:给。1.申请专利成功之后,申请人可以要求运用其专利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恰当的费用。2.国家鼓励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以多种方式对申请人进行奖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三条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第十五条 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国家鼓励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实行产权激励,采取股权、期权、分红等方式,使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合理分享创新收益。 该内容由 徐一夫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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