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深圳公租房可以住5年。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公共租赁住房具备集中配租条件的,配租单位应当及时拟定配租方案,并以配租通告的形式在市、区主管部门网站发布。配租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拟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的基本信息,如项目位置、户型面积、交付时间、租金价格、租赁期限等; (二)配租范围及具体条件; (三)认租申请起止时间、申请和受理方式、地点; (四)确定入围名单的方式; (五)选房组织方式; (六)其他必要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