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国有独资企业申请注册流程: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递交相关材料和申请书,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有关表格,报批准办理入资及验资手续,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条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下列公司的登记:(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二)外商投资的公司;(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的规定,应当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的公司;(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应当由其登记的其他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