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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侵犯外国版权是否属于违法行为?
释义
    侵犯了版权,但是没有营利违法吗
    侵犯著作权以营利为目的。以营利为目的,有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等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用电影截图侵犯版权吗侵犯版权的行为有哪些
    版权也被称为“著作权”,指作者或其他人(包括法人)依法对某著作物享受的权利。
    电影截图如果用于非商业、非宣传的用途是不构成侵权行为的。但是在用于宣传的时候一定要联系作者或者标注出作品的出处,以免造成侵权行为。侵犯版权的行为有以下几种:
    1、未经许可发表;
    2、未经许可将与他人合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
    3、未参加创作,在他人作品上署名。
    卖盗版侵犯作者的版权吗
    卖盗版当然侵犯作者的版权(著作权)。销售盗版作品侵犯的著作权包含的各项权利中的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根据侵权的严重程度可能需要程度相应的民事甚至刑事责任。
    复制外国电影侵犯著作权吗
    复制外国影片出售,如果没有得到授权许可,那么肯定是侵犯著作权的。如果得到了授权许可,那么这种行为就是合法的;如果没有得到许可,但是情节轻微的,可能不会构成犯罪。
    盗版版权侵犯的是什么版权
    盗版侵权主要涉嫌侵犯著作权人的署名权、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中华人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二十二条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7、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8、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9、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10、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11、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12、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前款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
    
     该内容由 张娇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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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20:4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