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身份证复印件的效力 |
释义 | 法律分析: 在没有身份证原件的时候,身份证复印是没有效力的。身份证复印件只能起到一般性证明作用,只用于普通类档案管理。身份证复印件没有其它用途,只是在档案中对当事人的身份进行证明。所以一般没有效力。 法律依据 《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三条 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 《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 (一)常住户口登记项目变更; (二)兵役登记; (三)婚姻登记、收养登记; (四)申请办理出境手续;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依照本法规定未取得居民身份证的公民,从事前款规定的有关活动,可以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证明方式证明身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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