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打暑假工的学生是未成年人,那么受劳动法特殊劳动保护,如果是成年人,那就不受劳动法特殊劳动保护。学生的勤工俭学不属于相关法律的规定范围,如果发生纠纷,以民事法律解决。如果用工的单位不支付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直接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八条 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第六十四条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九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对女职工或者未成年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八条 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