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盐城办理船舶光船租赁登记需要什么资料 |
释义 | 一、盐城办理船舶光船租赁登记需要什么资料 (1)《光船租赁登记申请书》; (2)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及其复印件; (3)船舶国籍证书及其复印件(适用于已办理国籍登记的船舶); (4)光船租赁合同或船舶融资租赁合同; (5)承租人出具的知悉该船舶已经抵押的文书(适用于已办理抵押登记的船舶); (6)中止或注销(或将于重新登记时中止或注销)原国籍注销证明书(适用于光租外国籍船舶); (7)船舶技术证书及其复印件(适用于光租外国籍船舶); (8)海关完税单及其复印件(适用于光租外国籍船舶); (9)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 (10)经核准的船舶名称核定申请书(适用于光租外国籍船舶); (11)委托证明及被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 注: (一)申请书填写完整、规范,填写的内容与所附材料一致。 (二)属本海事管理机构登记管辖。 (三)材料齐全、有效。 (四)申请人身份符合规定。 (五)光船租赁合同符合法定形式要求。 (六)光租外国籍船舶,船舶名称需经过核准。 (七)已经办理过光租登记且尚未注销的,不得再办理光租登记(船舶转租的情况除外)。 (八)对已办理抵押登记的船舶,申请人要提交船舶所有人(或抵押人)告知承租人该船舶已经抵押的文书。 二、盐城办理船舶光船租赁登记流程怎么走? 1、申请人向海事机构提出光船租赁登记申请。 2、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完整性、有效性进行形式审查,其中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3、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进行书面审查。 4、经实质审查符合规定条件予以登记的,发给《光船租赁登记证明书》;对不予登记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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