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梧州渔业船舶抵押权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1、渔业船舶抵押权登记业务申请表; 2、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 3、抵押合同及其主合同; 4、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渔业船舶抵押权登记证书和船舶抵押权转移合同。 二、梧州渔业船舶抵押权登记受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六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八条规定: 1、渔业船舶所有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县级以上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渔业船舶登记。 2、渔业船舶抵押权的设定、转移和消灭,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应当共同依照本办法进行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3、抵押权人依法转移船舶抵押权的,应当和承转人持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渔业船舶抵押权登记证书和船舶抵押权转移合同,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抵押权转移登记。 三、梧州渔业船舶抵押权登记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2012年10月22日农业部令第8号,2013年12月31日予以修改) 第二十四条渔业船舶抵押权的设定、转移和消灭,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应当共同依照本办法进行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二十六条同一渔业船舶可以依法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抵押关系设定顺序,以抵押登记的先后为准。 第二十七条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共同申请渔业船舶抵押权登记,应当填写渔业船舶抵押权登记申请表……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应当将抵押权登记情况载入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并向抵押权人核发渔业船舶抵押权登记证书。 四、梧州渔业船舶抵押权登记办理地点 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72号红岭大厦1楼梧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一窗通办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