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服兵役的义务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的规定,凡符合服兵役条件的公民必须担负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的光荣义务;兵役制度是中国军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内容是关于参军、服役及退役等各种制度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 兵役分为现役和预备役。 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服现役的称现役军人;经过登记,预编到现役部队、编入预备役部队、编入民兵组织服预备役的或者以其他形式服预备役的,称预备役人员。 根据兵役法,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法服兵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