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基层就业补贴流程 |
释义 | 深圳基层就业补贴流程如下: 1、申请人准备材料:深圳市居民身份证、本次就业前有就业记录 6 个月以上有效就业单位(建议是深圳市)的劳动合同、就业失业保险购买证明等; 2、到深圳就业促进中心报名办理:申请者须在指定时间准备相关申请材料,通过深圳就业促进中心申请表格提交申请材料,经深圳就业促进中心审核后将管复书和就业促进补贴发放证明领取; 3、核定政府补贴:申请者依据深圳就业促进中心的答复书和补贴发放证明,携带被发放补贴的劳动者社会保障号码到深圳市人社局进行核定; 4、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被补贴的劳动者需在得到政府补贴的基础上与新的就业单位办理就业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同时联系原先的就业单位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至新就业单 位; 5、到业务窗口领取补贴:在新就业单位办理完就业失业保险相关手续,被补贴劳动者须到深圳市人社局指定的业务窗口领取就业补贴,经业务窗口核定受理后将补贴款按月缴给劳动者; 深圳基层就业补贴管理政策如下: 在发放补贴期内被补贴劳动者不得提出辞职申请:被补贴劳动者在发放后1个月未报到或者安排就业的,其补贴发放将暂停:对于申请补贴使用不当者深圳市人社局有权收回补贴。 综上所述,高校毕业生,包括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以及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享受本清单有关扶持政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条 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