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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教育社会救助的内容
释义
    社会救助法以维护公共利益为目的,实现社会公平为价值基础。社会救助基于国家财政向社会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生活需要,既不是强调国家公权对公民权利的干预,也不是规范公民、意思自治。社会救助法律制度规范国家调节对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承担对社会困难群体的扶助责任和义务,保证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在公平与效率之间寻求适度平衡,一定程度实现社会公平。
    1、最低生活保障
    指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是保证基本生活的生活费用补贴, 是为贫困人口提供的一种救济。它具有临时性,原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口或家庭,如果收入有增加,超过了规定的救济标准,则不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救济。
    2、特困人员供养
    国家对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法履行义务能力的列入特困人员供养名单。
    3、受灾人员救助
    指的是遭受了自然灾害的受灾人群,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的人们规定的一种补助。
    4、医疗救助
    指的是因为贫困而没有经济能力进行治病的公民实施专门的帮助和支持。它通常是在政府有关部门的主导下,社会广泛参与,通过医疗机构针对贫困人口的患病者实施的恢复其健康、维持其基本生存能力的救治行为。
    5、教育救助
    指国家或社会团体、个人为保障适龄人口获得接受教育的机会,在不同阶段向贫困地区和贫困学生提供物质和资金援助的制度。其特点是通过减免、资助等方式帮助贫困人口完成相关阶段的学业,以提高其文化技能,最终解决他们的生计问题。
    6、住房救助
    指政府向低收入家庭和其他需要保障的特殊家庭提供现金补贴或直接提供住房的一种社会救助项目。其实质和特点就是由政府承担住房市场费用与居民支付能力之间的差额,解决部分居民对住房支付能力不足的问题。
    7、就业救助
    是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党和政府各项促进就业扶持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就业服务机构为主的有关部门的具体帮助,实现再就业,以此达到增加家庭劳动收入,摆脱贫困的目的。
    8、临时救助
    指国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
    我国社会救助的主要内容如下:
    1、经常性的社会救助工作。主要是包括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农村特困户生活救助以及城乡医疗救助等专项救助;
    2、紧急救助制度。紧急救助主要是指发生自然灾害情况下的对灾民的紧急救助和应急救助行动。也包括对灾民延续一段困难生活的救助和民房倒房重建与修复工作的救助;
    3、临时性的救助。临时性救助主要是指对低收入人群的救助工作和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包括流浪儿童的救助;
    4、支持倡导开展社会互助活动。通过支持慈善事业的发展,培育和发展公益性的民间组织,以及倡导开展群众之间经常性的互助互济活动,来达到社会互助,对困难群众起到帮扶作用。
    现代社会,获得救助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政府在其中负有严格的责任。有关社会救助的权力的实施和权利的实现及其救济不仅是行政行为和司法行为,而且是严格的程序和过程。因此,社会救助法不仅是规范社会救助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还必须规定主体资格,救助程序,权利义务实现方式等。
    【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国务院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前两款所列行政部门统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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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8:4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