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分配所的企业是指被投资方。分配收益的企业,是指被投资单位。完全理解是指被投资单位向投资方股东分配的利润根据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根据股东决议分配公司利润,撤回公司决定将利润分配给投资者,借款:利润分配提取应付利润,贷款:应付利润。结转,借款: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款:利润分配提取应付利润。问题,借款:应付利润,贷款: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企业有三种基本组织形式:独资、合伙和公司。公司制企业是现代企业中最重要、最典型的组织形式。现代经济理论认为,企业本质上是一种“资源配置机制”,可以实现经济资源在整个社会的优化配置,降低整个社会的“交易成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一)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二)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三)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五)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六)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