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证遗失后如何再婚? |
释义 | 离婚证丢失再婚的程序如下:1、补办离婚证;2、双方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请结婚登记;3、提交户口簿、身份证、无配偶和无直系血亲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照片;4、通过审查后领取结婚证。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内地居民结婚需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和无配偶及亲缘关系的声明。 法律分析 离婚证丢了再婚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补办离婚证; 2、男女双方亲自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申请结婚登记; 3、提交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4、审查通过的,发给结婚证。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拓展延伸 离婚证遗失后如何重新办理婚姻登记? 离婚证遗失后,重新办理婚姻登记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首先,您需要前往当地婚姻登记机构咨询相关规定和要求。通常情况下,您需要提供一系列文件,如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复印件等。其次,填写婚姻登记申请表,并提交所需文件。在填写申请表时,务必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离婚证遗失的原因。然后,根据婚姻登记机构的要求,您可能需要提供一份离婚证遗失声明或公告,并缴纳相关费用。最后,等待婚姻登记机构的审核和批准。一旦审核通过,您将获得新的婚姻证书,即可重新办理婚姻登记。请注意,具体办理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提前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构以获取准确信息。 结语 离婚证丢失后的再婚程序如下:1、补办离婚证;2、双方亲自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请结婚登记;3、提交双方户口簿、身份证、无配偶及无直系及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3张2寸近期免冠照片;4、通过审查后领取结婚证。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内地居民应当共同到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办理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提前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构获取准确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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