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包括静态的财产关系和动态的财产关系,静态的财产关系也称为财产流转关系,主要是债权关系,动态的财产关系也称为财产支配关系,主要包括物权关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五条 本编调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产生的民事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三条 本编调整因合同产生的民事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 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