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造价和监理可以是一家单位吗 |
释义 | 监理和造价可以放在同一个公司,监理公司也需要造价工程师证的。 一、建筑工程监理取费标准 建筑工程监理收费按照下列方法之一计取: 1、按照参与监理工作年度平均人数计算,每人每年3.5万元; 2、按工程造价的比例计取,监理工程造价在500万元及以下的,不得小于2.5%,监理工程造价在500至1000万元的,在1.9%至2.5%范围内收取。 二、施工索赔程序 施工索赔的程序参照如下,首先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在之后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补偿经济损失和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其次等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最后向监理工程师提供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三、固定总价合同中的暂列金结算如何处理 合同总价如果是固定的暂列金,就不存在结算问题,把发生的暂列金转为实际发生即可;不是固定合同总价的,结算时把已经发生的暂列金项目转为实际项,其余的就不存在了。 暂列金额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 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暂列金额一般不得超过估算总造价的20%。10版定额的暂列金额为税金外的全部费用。工程结算时,暂列金额应予取消,另根据工程实际发生项目增加费用。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暂列金额按招标文件编制,列入其他项目费。采用工料单价计价的工程,暂列金额单独列项计算。暂列金额是业主方的备用金,这是由业主的咨询工程师事先确定并填入招标文件中的金额。 暂列金额应由监理人报发包人批准后指令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者根本不予使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三十条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 国务院可以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的范围。 第三十一条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 第三十二条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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