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需要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办理涉及许可证(如经营食品、餐饮等)的《个体户营业执照》,先凭身份证到辖区的工商所预核名称,凭预核名称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餐饮经营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与上述材料一起到辖区的工商局办理执照。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有经营能力的公民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第四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是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理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管全国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设区的市(地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负责本辖区内的个体工商户登记。 第五条 登记机关可以委托其派出机构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