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个税可以作为自己收入证明的佐证。交税多少当然是跟收入水平呈现正相关的关系,一般来说,收入越高交税越多;交税越多,收入越高。去银行贷款时, 个人所得税 完税证明虽然不作为硬性规定,但是可以作为个人收入证明的佐证。也就是你现在可能会抱怨自己交税太多,但如果真的去办理贷款,有可能就比交税少的人群更有优势啦。 2、防止个人隐匿收入。在 离婚案件中 多涉及抚养费,夫妻的一方为了少付 子女抚养费 ,会刻意隐瞒自己的收入或者财产,但一面之词不足以采信,取证机关一般还会调查父母双方的纳税证明。如果有个税完税证明,想要隐藏自己的真实收入恐怕难度大大增加。 3、居住证、留学签证的办理。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交很多材料和证明,其中有一个要求就是提供最近连续6个月的个人所得税缴税证明,而且单月缴税额还不能低于150元;办理留学签证时,不同的国家对不同身份的申请担保人有不同的要求,对于个体户、企业法人要求有完税证明,这可以证明法人或个人的财力水平。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 工资 、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 养老保险 、基本 医疗保险 、 失业保险 等 社会保险 费和 住房公积金 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 住房贷款 利息或者住房租金、 赡养老人 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