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在编的老师可以进行补课吗? |
释义 | 不在编老师可不可以补课 不在编老师可以补课。根据法律规定,在编教师不允许补课,如果属于编外人员,但是在校实习的,也不允许补课,但并未规定不在编老师也不可以补课。因为不在编老师的补课行为属于市场行为,市场行为遵循双向选择原则,只要被补课者自愿的,不在编老师的补课行为就不构成违法。 公办教师在编教师的合同 在编教师是需要签合同的。在编教师拥有的编制为事业编,即在编老师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在编教师即为临聘人员或者称作合同工。教师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入职后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合同期一般为五年,并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待遇,但我们说的合同工一般指临聘人员。非在编老师,一般称作代课老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在编教师子女入学政策 对于在编教师的子女,目前没有相关政策给予其照顾等,需要根据普通学生的招生政策入学。不过,有些学校对于教职工子女入学会给予照顾,其可以到父母所在的学校或附属小学上学。但种学校政策并不合法,有些地区已经出台相关规定,取消教师子女入学的优惠政策,按照当地入学政策执行。比如,大连规定,从2018年秋季开学起,教师子女择校不再享受指标到校政策。 在编教师辞职最新规定 在编教师辞职的流程是:1、首先要提前三十天提出书面的辞职报告,经过学校相关负责人的签字同意后送往教育局人事科审批。2、教育局相关科室将人员名单提交给教育局办公会议讨论。3、经过会议讨论同意辞职的,到所在的学校办理辞职和交接手续。4、辞职教师拿到学校相关证明后可到教育局人事科处办理相关手续转移个人的档案和人事关系。 《教育法》第七十五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七十六条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学生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退回招收的学生,退还所收费用;对学校、其他教育机构给予警告,可以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相关招生资格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直至撤销招生资格、吊销办学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该内容由 冯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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