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哪些大病? |
释义 | 公积金提取条件与手续: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可在购房、离休、退休、劳动能力丧失、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五年内、出国定居、户口迁出地区等情况下提取公积金。提取需凭相关证明向管理核心申请,经审核后确定贷款额度和偿还方式,最终由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法律分析 公积金在以下条件可以提取(1)要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已经离休、退休的;(3)已经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已经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变业满五年的;(5)已经出国、出境定居的;(6)个人户口迁出本市、县区域,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7)本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职工其他住房消费。2.提取公积金需要的手续如下(1)对于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中储存余额的,应当凭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向管理核心提出申请,去管理核心办理。(2)到房屋所在地房管部门或房屋委托代管单位出具证明,以证明其自住房的确需要大修;(3)到房屋修缮公司开具修缮预算证明,以确定所需费用;(4)借款人持上述证明、个人贷款申请、单位担保证明、借款人经济收入证明等到主管部门申办贷款;(5)主管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批意见,确定贷款额度、偿还期限和偿还方式;(6)经过银行办理有关手续。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结语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多样,包括购房、离休退休、丧失劳动能力、国外定居等。提取公积金需办理手续,职工应凭相关证明向管理核心申请,经审核审批后办理贷款手续。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单位应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管理中心应在3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后,由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法律客观明确了公积金提取的程序和要求,确保公正合法。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九条 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当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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