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依法、安全和文明驾驶车辆,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将被一次记9分: 1、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 2、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 4、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5、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6、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7、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准予驾驶的车型顺序依次分为: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