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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最新规定及标准分享
释义
    劳动合同中的工资计算基数应按约定执行,但不能低于相应职位的工资标准。如果合同未约定,可根据工会或职工代表的集体劳动合同约定病假工资基数;若无工会,则按当前工资的70%计算。单位不得随意扣除职工工资。
    法律分析
    在劳动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基数计算,但约定的基数不能低于对应的职位的工资标准。在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有工会的或者职工代表的,可以在集体劳动合同中约定病假的工资计算基数,如没有工会的,则之间按照当前的工资的70%计算工资,单位是不能随便扣职工工资的。
    拓展延伸
    最新法规解读与实践案例分享
    最新法规解读与实践案例分享旨在为读者提供关于最新法规的详细解读,并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享。通过深入分析最新法规的条文和背景,我们将解读法规的具体含义和适用范围,帮助读者理解法规的精神和目的。同时,我们将分享实践案例,展示法规在实际生活和工作中的应用和影响。这些案例将涵盖各个领域,如商业法、劳动法、知识产权法等,旨在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法规的实际运用,并为他们的决策和行动提供指导和参考。无论您是法律从业者还是普通公民,都将从这些最新法规解读和实践案例分享中获益。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基数计算工资,但基数不能低于对应职位的工资标准。未约定的情况下,有工会或职工代表的可以在集体劳动合同中约定病假工资计算基数;若无工会,则按当前工资的70%计算。单位不得随意扣职工工资。最新法规解读与实践案例分享旨在为读者提供最新法规的详细解读和实际案例分享,帮助读者理解法规精神和应用,并为决策提供指导和参考。无论您是法律从业者还是普通公民,都能从中获益。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七条、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9条规定,用人单位职工病假工资,由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依法自主确定支付办法。《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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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5:4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