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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浙江省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
释义
    属于省级地方法规,是根据国务院发布的物业管理条例结合该省具体情况发布的,为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浙江省实际,制定本条例。保修金实行“统一交存、权属不变、专款专用、政府监管”的原则。设区的市、县(市、区,下同)物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保修金管理制度,并指定机构负责保修金的收存、核算、退还等日常管理工作。已有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的,由该机构负责保修金的日常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物业主管部门会同级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保修金管理的指导和监督。物业保修是指建设单位按照物业建筑安装总价例向所在地保修_管理机构(区佳建局房地产管理处)缴存的资金。物业保修金一般是由开发商进行收取的,同时再进行相关的流程后会转让给业物业。物业保修存储期限,存储期满后,存储期满后,区房管处应将物业保修_本息余额退还给建设单位。区房管处应做好保修的建账和核算。
    正常使用条件下,佳宅物业保修期限为:
    (一)屋面防水工程不低于8年;
    (二)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不低于8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五)房屋建筑的地基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基础设施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本办法所称的保修期限自物业交付消费者之日起计算。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法律依据】】:
    《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使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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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11: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