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效婚姻的原因有哪些? |
释义 | 无效婚姻情形包括:重婚、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达法定婚龄。无效婚姻自始至终无夫妻关系。协议离婚手续包括:申请、审查、登记、撤销。申请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符合条件即可登记,否则提供理由不予登记。离婚一方不履行义务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可撤销登记并处罚款。如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分析 一、导致无效婚姻的情形包括了哪些 1、无效婚姻的情形包括:一方有配偶导致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男女双方未达到法定婚龄的。无效的婚姻自始至终当事人之间都不具备夫妻关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二、协议离婚手续办理流程有哪些 1、申请。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各方应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明、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以便登记管理机关查明当事人身份,确定管辖权。 2、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后,应当在一个月内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应全面了解协议的内容,尤其是注意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难帮助、分割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合适。 3、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夫妻关系从当事人领取离婚证时起解除。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撤销。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离婚登记,对离婚的当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并收回离婚证,并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当事人认为其符合离婚条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导致无效婚姻的情形包括一方有配偶导致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男女双方未达到法定婚龄等。无效的婚姻自始至终当事人之间都不具备夫妻关系。协议离婚的手续办理流程包括申请、审查、登记和撤销等步骤。申请时需双方亲自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后,登记机关将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如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登记机关将撤销离婚登记并处以罚款。如有异议,可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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