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死一只朱鹮判多少年 |
释义 | 10年。打死一只被判10年。 2018年,我国铜川曾经出现过一例用弹弓打死一只野生朱鹮而被判十年的事件,此前也曾有过猎杀朱鹮而被判了9年的案件; 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有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情节特别严重的,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那么,朱鹮到底是何方神圣为什么会受到这么严密的保护归根结底,还是“物以稀为贵”。 朱鹮的特征 朱鹮又叫朱鹭,属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素有“东方宝石”的美誉,曾经比大熊猫还珍贵,还差点成为“国鸟”(后因数量问题被释出名单); 它拥有一双细长的腿,白色的羽毛,偶有一些粉红点缀,羽冠呈朱红色,整体外形端庄秀美、简约大气,极具观赏性; 朱鹮一般以小鱼、虾蟹为食,喜欢单独或者小群活动,栖息地和人类一样有比较严格的区分:营巢地 、夜宿地 、觅食地和游荡区,喜欢生活在温带地区的池塘或者沼泽附近; 让人羡慕的是,朱鹮一生恪守爱情:假如夫妻中有一方先行一步,留下的那一只会自己孤独地过完下半生。 这么漂亮而又专一的鸟,是大自然给予我们的馈赠。 朱鹮因为学名的拉丁文发音(Nipponia nippon)与日文中的“日本”相似,日本便把它当作神鸟,也是国鸟,是日本皇室的象征,岛上一度遍布朱鹮。 然而,没过多久,朱鹮在日本经历了“灭绝”,严格来说,在我国也被认为已经灭绝了。 朱鹮的“灭绝史” 50年代前后,中国的14个省份中还能经常见到朱鹮的痕迹,它们普遍在陕西、甘肃等地区觅食,1952年时还被日本定为“特别天然纪念物”; 但是到了60年代初,中国的科学家们只能在秦岭一带找到朱鹮的痕迹了。 从全世界范围内来说,1963年的时候,俄罗斯失去了朱鹮所有的踪迹;次年,中国也开始出现同样的情况,在后来的17年里,中国的朱鹮一度被认为已经灭绝了; 1975年时,朝鲜半岛仅存的最后一只朱鹮也销声匿迹; 日本的朱鹮在60年代开始骤减,1975年,日本的朱鹮濒临灭绝,仅剩5只野生朱鹮。 迫于舆论压力,保护濒危物种,他们抓捕了这5只朱鹮,并试图进行人工饲养和繁殖,但是失败了。 2003年,日本本土仅存的最后一只野生朱鹮小金死亡,日本正式宣告“日本本土朱鹮”灭绝。 那么,为什么曾经足迹遍布岛上的朱鹮,在日本会经历灭绝的惨状呢 朱鹮为什么会在日本灭绝 日本本土的朱鹮会经历灭绝,其实都是人的贪心惹的祸。 幕府时代:装饰品 朱鹮在日本被称为“桃花鸟”,羽毛非常漂亮,也极具特色,再加上其具有皇室象征的寓意,在幕府时代经常被用来做装饰品或者是箭羽,是地位的象征。 朱鹮在日本起初主要分布在东部地区,但是因为羽毛的作用,便逐渐在诸侯中风靡,诸侯们纷纷引进繁殖,一时间朱鹮的足迹遍及岛上。 明治维新:“暴利生意” 明治维新早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朱鹮羽毛不再仅仅流转于诸侯手中,逐渐发展成为一种贸易商品,为日本赚来了一笔又一笔巨额利润; 随后,日本的商人便不再只满足于用羽毛牟利,他们把目光转向了“朱鹮肉”。 朱鹮在日本有特殊的地位,日本的商人便宣称朱鹮肉是补血又补气、肉质鲜美的“上流社会食品”,一只小小的朱鹮价值300钱,这可比羽毛贵上百倍! 明治维新中期开始,朱鹮成了市场的“暴利”来源,追逐利益的商人开始了无节制的捕杀。 在之后的50年时间里,朱鹮的数量也因为滥杀而骤减,1931年的时候,全岛仅剩一百多只了。 战后经济化时代:致命一击 二战之后,随着经济发展的需要,日本开始大量砍伐森林,同时加重农田的农药使用量,以保证粮食产量能够得到最大的提高。 但是,这直接导致朱鹮没有了“家”,食物也被农药污染。 居无所归,食不果腹,这给经历了捕杀浩劫幸存下来的少量朱鹮致命性的打击,到了1975年的时候,全岛仅剩下5只。 总的来说,日本本土的朱鹮灭绝,根本原因在于人性的贪心,是他们的逐利的本性导致了朱鹮的悲惨。 在日本本土朱鹮灭绝的同时,我国曾经也一度认为朱鹮在国内已经灭绝了,但是“柳暗花明”,上天还是眷顾我们“种花家”的。 中国是如何做到从7只朱鹮繁衍到7000只的 1981年,日本本土的朱鹮濒临灭绝,中科院的刘荫增经过5万多公里的长途跋涉,终于在陕西省洋县发现了7只野生朱鹮——2对成年朱鹮+3只小朱鹮,这也成了全球朱鹮命运的转折点。 “日本的朱鹮已经灭绝,就在这个时候,中国发现了七只朱鹮。如果不救它们,朱鹮就会从地球上彻底消失,我就想赶快到中国去,请他们制定对策。” 村本义雄听到了这个消息,迫不及待地就想要来到中国。 为了保护好这7只“大宝贝”,我们还专门请人不分日夜地盯着它们的去向,那场面就跟如今云监督大象迁移差不多,只不过那时候是用肉眼。 与日本直接抓捕起来人工饲养、繁殖的方式不同,我们的科研员们选择让这7只野生朱鹮继续生活在它们熟悉的家园,采取了原栖息地保护和易地保护两种方式齐头并进,非常人性化。 在保护朱鹮的原栖息地方面: 引导、鼓励陕西洋县的农民减少使用化肥、农药,保证朱鹮的“食品安全”; 广泛植树,提高全县的森林覆盖率,扩大和保留天然湿地,让朱鹮有家可归; 还建立了一支高效又健全的保护朱鹮的队伍,1986年成立了陕西省朱鹮保护观察站,2003年日本宣告本土朱鹮灭绝之际,我们的朱鹮国家自然保护区也正式确立。 从住到吃,再到监督,为仅剩的7只朱鹮提供全方位的保护。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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