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儿子的银行卡被冻结会影响父母的银行卡吗?
释义
    法律分析:不会。子女欠债法院原则上无权冻结父母的银行卡,具体情况如下:1、法院不应冻结父母的财产,成年儿女的财产属于自己的私人财产,不属于和父母的共同财产,法院不会冻结冻结父母的银行卡。2、有证据证明父母恶意把财产转移给子女,以逃脱偿还欠债的责任,这样的情况下,子女欠债法院会冻结父母的银行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第三十三条 金融机构擅自解冻被人民法院冻结的款项,致冻结款项被转移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已转移的款项。在限期内未能追回的,应当裁定该金融机构在转移的款项范围内以自己的财产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第三十七条 有关单位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被执行人收入的通知后,擅自向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支付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逾期未追回的,应当裁定其在支付的数额内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儿子债务银行卡冻结会冻结父母的银行卡吗?
    法律分析:不会。子女欠债法院原则上无权冻结父母的银行卡,具体情况如下:1、法院不应冻结父母的财产,成年儿女的财产属于自己的私人财产,不属于和父母的共同财产,法院不会冻结冻结父母的银行卡。2、有证据证明父母恶意把财产转移给子女,以逃脱偿还欠债的责任,这样的情况下,子女欠债法院会冻结父母的银行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第三十三条 金融机构擅自解冻被人民法院冻结的款项,致冻结款项被转移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已转移的款项。在限期内未能追回的,应当裁定该金融机构在转移的款项范围内以自己的财产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第三十七条 有关单位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被执行人收入的通知后,擅自向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支付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逾期未追回的,应当裁定其在支付的数额内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逾期会冻结银行卡吗
    不及时还钱可能会被起诉,如果判决生效的话,不还款会被强制执行的,同时会被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会被纳入失信名单,情节严重的,会被拘留或者构成犯罪。
    逾期会冻结银行卡吗
    债务转移后,债权人还能起诉原债务人。如果债务人并没有退出债权债务关系(例如:债务加入),则债务人仍需承担债务(与新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主张债权。如果债务人转让全部债务且已生效,债务人事实上已经退出了债权债务关系,无需承担债务。债务应由新债务人承担。
    老公银行卡被冻结老婆的是否会冻结
    根据法律的规定,如果是丈夫个人欠钱,则对方起诉丈夫个人,并且对方申请了财产保全;则会冻结丈夫的银行卡的,但是一般是不会冻结妻子的,因为妻子不是本案的被告,也没有证据证明此债务时夫妻共同债务。
    失信人银行卡会冻结吗
    不一定。分两种情况:1、因欠金融机构或者个人钱会被冻结 法院可直接把所有进入该人名下的全部银行卡内现金转走 支付给债主或者其他机构。2、因信用原因,被国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银行卡不会被冻结。但有很大影响。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2013年11月14日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签署合作备忘录,共同明确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纳入征信系统相关工作操作规程。今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将被整合至被执行人的信用档案中,并以信用报告的形式向金融机构等单位提供,供有关单位在贷款等业务审核中予以衡量考虑。名单涵盖了社会各行各业的“老赖”,除了赖账大户集中的房地产、外贸加工等行业,值得关注的是,一些新兴行业也名列其。
    
     该内容由 李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4 4:5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