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企业购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其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实施条例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减去已企业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对其购置的新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的折旧年限的60%;使用年限后剩余年限的60%.最低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一般不得变更。 可折旧固定资产并不是所有固定资产都计提折旧,可折旧固定资产应具备条件是:使用年限有限而且可以合理估计,也就是说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会被逐渐损耗直到没有使用价值。 最低折旧年限是什么意思? “最低的意思是:最少要是规定的年限, 但是不反对多计年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 固定资产的折旧,按下列规定处理,下列固定资产应当提取折旧: 1、房屋,建筑物; 2、在用的机器设备、运输车辆、器具、工具 ;3、季节性停用和大修理停用的机器设备; 4、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5、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6、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 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八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所称可以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的固定资产,包括: (一)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 (二)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本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