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车无证可以销户吗 |
释义 | 无车无证可以销户。 无车销户属于汽车灭失申请销户登记,车主应填报《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并携带身份证原件、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以及相关部门开具的机动车灭失证明材料,即可办理。无车销户,即车辆卖或被盗未找回选择进行销户处理,再或者车辆在外地损毁进行报废后,回到归属地办理机动车档案注销。如果机动车在外地因交通事故等原因导致损毁而无法在号牌归属地进行报废处理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先在当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机动车回收企业确认车辆解体后,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申请人需携带相关资料到归属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机动车档案注销,并领取《机动车注销证明》。 法律依据: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第四条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 机动车使用年限及行驶里程参考 机动车使用年限及行驶里程参考 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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