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的遗产不足偿还债务怎么办 |
释义 | 继承的遗产不足偿还债务的办法如下: 1、如果亲人过世了,继承人继承了其遗产,则需要在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 2、清偿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时,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3、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限制。 一、债务人死亡继承人责任承担是如何规定的 清偿被继承人债务应遵循下列原则: 1、以接受继承为前提的原则。继承人只有在接受继承时,才依法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这是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体现。 2、限定继承原则。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应以其取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部分可以不予偿还。 3、保留必留份原则。如果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即使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也应当为其保留适当的遗产。 二、遗产分割程序是怎样的 在我国,遗产的处理和分配大致是按如下步骤进行的: 1、析产。是指将共有财产中属于个人的份额分割出来。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2、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3、遗产的分割。遗产分割应注意把握以下原则: (1)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2)保护其他人合法权益。例如,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再如,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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